深圳买卖安置房和小产权房哪个风险小
更新时间:2018-09-20 16:52 作者:深圳小产权房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该最熟悉的莫过于商品房,其次小产权房,最后保障性住房,而安居房、租赁房、安置房等不同类型的房产可能有所耳闻但是也未曾涉及,其原因并不是我们不需求而是接触不到。深圳小产权房网综合各种不同类型的房产买卖进行调查和走访,市场中主要以商品房和小产权房的交易为主要内容,对于其他的住房要么归属于国家政府要么只租不卖。
曾有人认为深圳小产权房就是安居房、租赁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只是名称有所不同,但是其实实质上每一种名称的来源都是每一类型房产,就比如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对部分无保障的家庭开放,比如孤寡老人、五保家庭、贫困家庭等都是可以拥有购买权或者享受优惠,甚至某些地方还是直接开放性的给予他们居住权,所以正确了解不同房产的不同叫法很有必要。
购买过深圳小产权房和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商品房是具备着五证的,而小产权房并没有合法的证明,商品房和小产权房对比就能够区分出小产权房的劣势:
1、土地来源的区别:
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2、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质量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小产权房和安置房买卖交易中,是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小还是购买安置房的风险更小呢?
1、小产权房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而无法取得房产证,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是县级以上房屋土地主管部门,所以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只能证明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使用权,而不能产生确认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权的法律效果。
2、当安置房有房产证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买受人仍应对售房者是否拥有完全产权,房屋土地性质以及当地政府是否对于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规定进行审查了解,并在购房合同中对于交房时间、办证时间、土地出让金以及税费的承担等关键环节进行明确约定。